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1.请应聘者登录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后提交,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勿多次投递。若因应聘者未根据相关要求填写信息或上传附件视作无效报名。
请确认本人报考意愿再进行报考,勿盲目报名。每人仅可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视同无效。
3.资格审查:将根据报名填写的信息对照岗位要求做审查。应聘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但实际与用人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请在报名后及时关注提供的邮箱信息。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将通过邮件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收并回复邮件,若因邮箱填写错误未收到面试通知或回复邮件不及时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自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分。
所有考官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面试人员的最终得分。所有人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公司官网公示。
若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所有面试考官成绩平均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由考官依据面试人员稳定性、综合素养以及岗位接受度三个维度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等相关情形,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依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员工合同,按公司正式员工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薪酬待遇,享受“六险二金”,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相关福利待遇,入职满一年后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等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应聘者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用人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